1997年11月20日,天津醫藥集團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注冊了“hotmail.com.cn”域名,管理聯系人為劉伯彥,其電子郵件地址為liuboyan@hotmail.com。1998年11月20日被告進行了續展交費;1999年11月20日后被告未交費續展。被告對該域名沒有實際使用。
1998年9月18日、9月21、9月28日香港麥堅時律師行以微軟公司及其子公司hotmail公司律師代表的名義,就天津醫藥集團注冊的“hotmail.com.cn”域名問題,與天津醫藥集團進行協商。1999年9月18日,香港麥堅時律師行致被告函中稱:“hotmail不僅是Hotmail公司的公司名稱顯著部分,也是Hotmail公司的商標,其經營的hotmail.com為城名的電子郵件網絡在全世界擁有千百萬名用戶……包括liuboyan@hotmail.com電子郵箱。Hotmail很遺憾地發現,貴公司在中國搶注了hotmail.com.cn域名。希望貴公司立即注銷hotmail.com.cn城名注冊。”
2000年3月22日,大連宇通科技發展中心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注冊了“hotmail.com.cn”域名。
在本案訴訟過程中,本院曾主持原告、被告雙方進行調解,雙方于2000年2月23日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告天津醫藥集團到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注銷“hotmail.com.cn”域名,并協助原告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注冊“hotmail.com.cn”域名;同時原告撤回本案訴訟。但該協議未能執行。
庭審中,被告天津醫藥集團未能說明該公司的名稱、地址、簡稱、標志、業務或其他任何方面與“hotmail”一詞有關。
另查;原告微軟公司為本案訴訟支出律師費用48508.8元人民幣,翻譯費1300元人民幣。
以上事實;有原告提交的第1239847號、1277497號商標注冊證、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域名查詢結果、微軟公司與豪特密爾公司合并協議和方案、有關公證、認證材料、律師函、被告天津醫藥集團營業執照、律師費及翻譯費發票、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
為證明“hotmail”為知名網站,原告微軟公司提交了如下證據:
1、2000年7月搜狐網“中國影響力十大網站揭曉:第一陣營格局依舊”一文記載: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今天(2000年7月27日)公布了最新中國互聯網絡影響力十大網站名單,在中國互聯網絡網站影響力調查名單中,——hotmail.com以19048張得票數,位居第11位。
2、2000年7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互聯網絡網站影響力調查報告”中記載,——hotmail.com.以19048張得票數,位居第11位。
3、2000年8月2日搜狐“CNNIC十佳論長短”中稱,只有在中國設立了中國分公司,獨立運作的網站才能進入“中國互聯網絡影響力十大網站”的排行榜。如果按得票數計算,www.hotmail.com這個著名的電子郵件網站,也應位列“十大”,因上述原因而沒有出現在“十大網站”排名之中。
4、2000年7月20日搜狐網站“全球第一大網站是誰家”一文中記載:MSN的網絡包括網絡內容、Hotmail等免費服務,目前Hotmai信箱開戶數達6700萬個……
5、Hotmail.com.hk網站上對hotmail的介紹,hotmail可以提供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日文、葡萄牙文的支持。
6、2000年11月21日新浪網“微軟推出漢語版電子郵件服務MSNHotmail”一文中報道:美國微軟公司于美國時間11月15日宣布,推出電子郵件服務“MSNHotmail”的朝鮮語、繁體漢語、簡體漢語版本。至此,MSNHotmail的使用語言將達到1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