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河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了河南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機關、著名商標認定的基本條件、著名商標的認定程序、著名商標的使用和保護、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的法律責任等多項內容,充分表明了河南省政府對實施商標戰略、對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工商部門的信任和重托。《辦法》的頒布實施,使河南省工商部門認定和保護著名商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對于增強全省商標法律意識,進一步規范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全面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和發展,提升河南省企業的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辦法》出臺后,河南省工商局迅速下發通知,要求河南省各級工商部門充分認識制定和貫徹落實《辦法》的重要性,認真組織商標管理工作人員學習《辦法》,深刻領會、準確把握《辦法》精神,采取多種形式做好《辦法》的宣傳工作。圍繞全面貫徹落實《辦法》,切實做好河南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不斷提高商標管理工作水平。為此,河南省工商局要求該省各級工商部門切實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積極主動地向當地政府匯報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的有關情況,爭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要嚴格著名商標申報認定程序。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序,做好著名商標的培育、調研、核查、初審,以及評審、公布、頒發證書等項工作,特別是對申請人提交的著名商標申請材料,要認真審查核實,嚴格按認定程序辦事。
三是要嚴格著名商標認定條件。嚴格按照《辦法》中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嚴把初審關、評審關,真正把本地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同類商品中質量優良、長期保持穩定,并有良好售后服務,且在相關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譽的優秀企業、行業龍頭企業推薦上來,并按規定予以評審認定。
四是要嚴格著名商標認定紀律。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要認真核實,在初審和評審認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辦事,做到秉公辦事,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嚴防弄虛作假,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依紀依法處理。各地工商部門要依據《商標代理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職責管理好轄區內的商標代理機構,使商標代理機構在著名、馳名商標認定和申報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是要加大對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保護的力度。要按照商標法律法規以及《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企業依法進行保護,對假冒仿冒商標侵權行為進行打擊。要協調解決好跨區域跨省際的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以切實保護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河南省工商局要求該省各級工商部門在貫徹落實《辦法》過程中,要把認定和保護著名商標、申報馳名商標工作,同河南省實施商標戰略總體部署結合起來,同商標富農、商標強企“兩大工程”結合起來,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結合起來,同日常性的商標管理工作結合起來,培育出更多的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積極引導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企業運用商標自主知識產權進行創新和發展,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